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清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清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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