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变电室、计算机网络机房、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防排烟机房、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消防专用电话分机,应固定安装在明显且便于使用的部位,并应有区别于普通电话的标识。
4.2 贮存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环境风险等因素,确定贮存设施或场所类型和规模。
第二十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示标志。
违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4.9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b) 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资格要求,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